| 提 供 商: | 上海亭衡衡器有限公司 | 资料大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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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爆台秤的电池使用说明: 1、充电务必在安全区进行 2、关闭仪表电源开关,从仪表背部取下电池盒组。 3、将电池盒组移到安全区后,连接专用充电器充电,此时充电器指示灯应为红色,表示正在充电中。 4、充电器指示灯由红色变为绿色,表示电池组已充足,此时需拔掉充电器电源插头。 本安型电池使用注意事项: a.本安型称重显示仪外置的电池组,严禁在危险场所充电。 b.更换的电池组必须是相同代号的经防爆认可的产品,严禁擅自更换电池组保护元件。 c.当仪表显示“- - U L - -"时,表示电池组已欠压,必须立即关闭仪表电源开关。 (●注意:如继续使用,可能会损坏电池组)。 电池组长期未使用可能会因其自放电特性而使其处于过放电状态。为防止过放电的发生,电池组应定期充放电(2个月循环一次), 过放电会导致电池功能的丧失; d.本安输出电源与本安型称重显示仪的连接布线应尽量排除外界电磁干扰及防止机械损坏。 e.电池属于易耗品不属三包范围,电池、充电器保修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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